2022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2〕9号)有关要求,第五师双河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师市拟招聘特岗教师23名(小学7名,初中16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校、定岗)原则。
(二)“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特岗教师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优先),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个别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成绩单上有一栏填写着“受疫情影响”缺考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递补、公示。
(一)报名
1.报考人员仅限填报《2022年第五师双河市“特岗计划”学科汇总表》(附件1)中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发至邮箱:629530466@qq.com:
(1)《报名表》电子版;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等各种证件扫描件。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6月5日24点
(二)资格审查。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和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通知报考者。
(三)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说课内容根据所报学段学科自定内容,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递补
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五)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一)岗前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报到前,师市教育局将再次核实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信息,若有信息不实者,一经发现,一律解聘。
(二)签订聘用协议。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三)体检与培训。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六、相关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工资待遇:“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按地区等级划分,具体为:五师87团学校、88团学校属四类地区,其他团场学校属三类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一致。
(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三)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五)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报名咨询电话:0909-226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