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兵团第十师各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师市教育发展高素质师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学校、定教学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标准。
三、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义务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招聘36名,减去第一批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已招聘3名,第二批面向师范院校已招聘15名,目前剩余18个岗位,其中小学5个岗位、初中13个岗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1.报名(6月2日10:00至6月12日20:00)。采取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仅限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报考者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相关资格证书,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2)。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905239677@qq.com(文件名拟为姓名+学科)。
2.资格审查(6月2日至6月15日)。招聘工作组将组织人员对报考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
3.面试(6月16日至6月17日)。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5.递补。在考察环节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出现空缺,视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续考生。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6.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7.公示。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8.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9.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906-3312446
王老师:18199617620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