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文件规定,结合贺兰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其中: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6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贺兰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大学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必须具备《贺兰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办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6月4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同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及贺兰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hl.nxeduyun.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8:00结束,报名人员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6月13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http://bm.cptae.com/tip/,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报名人员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审核的照片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4)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在查询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分值100分,时长120分钟。
2.开考比例。当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的岗位,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岗位比例,经研究后面向社会公布。
3.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最终以贺兰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成绩查询。应聘者于笔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资格复审。统一查验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征信记录,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5.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2.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才艺展示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参加面试的人员为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1∶3确定的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紧缺专业,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岗位比例,经研究后面向社会公布。
4.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后,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贺兰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贺兰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2.应聘者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之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点。
3.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报考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5.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宁夏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报考人员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7.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951-8066193(政策咨询)
4000010370(技术咨询)
贺兰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