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州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22年红河州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弥勒、泸西、元阳、金平、绿春、屏边、河口12县市共设置中小学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岗位375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144个,小学教师岗位231个(具体岗位计划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师范类红河州户籍专科毕业生(具体以县市岗位设置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以设岗县市公布为准。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市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2年8月底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考生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证明),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在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2022年9月-2023年8月)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三)服务年限
特岗教师服务年限3年。
(四)招聘政策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聘用。元阳、金平、屏边、绿春、河口南部五县户籍(身份证号和户口所在地均属所报考县)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本县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1.2面试人员比例限制。
三、报名时间、方式、打印准考证及现场验证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8:00~6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6月21日起,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在云南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隔日通报。建议考生理性报考,勿观望扎堆。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请参考《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附件2)。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3.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4.南部五县户籍师范类专业本科免笔试考生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截止6月24日前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相关的免笔试证明材料。
5.考生应按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考试前后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于2022年6月29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7月19日9:00—22日18:00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各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评卷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2022年8月11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发到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收到成绩后在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5.查分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12日18:00前携带准考证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报州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面试、成绩计算、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我州以县市为单位,按岗位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从高到低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人的,2人进入面试;招聘2人的,3人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同时设置了“专招本科生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学科,笔试成绩合并排序,专科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得超过“其他岗位”计划数额,分数相同的本科学历优先聘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时,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2.成绩计算
①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②南部五县所设岗位,如有本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免笔试)和非本县户籍考生同时报考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算入总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市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市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上岗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的拟聘特岗教师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按所报考县市的通知时间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3.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岗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聘完成后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六、有关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力度的通知 》(云教人〔2017〕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工作在云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以红河人才网(http://www. hhzrc.cn)、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前15天左右,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考生要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及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区联系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3732149、3732150
附件: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