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补充,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招聘对象及条件第一条(资格条件)第6点”
原公告中规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予以调整补充如下: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持“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或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若聘用后,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符合上述“受到疫情影响”的除外),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类别两科笔试成绩)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其余对象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其他说明
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