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溆浦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120个,具体为:
1.普通高中教师10名;
2.初中教师45名;
3.小学教师45名;
4.小学综合(小学教学点)教师10名;
5.幼儿园教师5名;
6.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名。
详情见《2022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2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198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出生;
5.普通话: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暂不做要求;
6.教师资格证: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暂不做要求,但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与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8.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小学、小学综合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以是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综合岗位该项不作要求。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大专学历不是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但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也符合条件。
5.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为教育康复学、心理学类。
6.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教师、员额制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2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p.gov.cn/)、红网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及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等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月23日晚上24:00时。
②报名方式:
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③报名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20日-7月23日晚上24:00时前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类别)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类别)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综合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见报名网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定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12:00。
考试后、体检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第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初审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已获得学历证书的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且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只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所有相关证书,并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24: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其他报名要求:
其一、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其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其四、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请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招聘计划。
其五、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1日24:00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视同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5.考试
笔试及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8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地点: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各类型笔试专业知识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该学段(该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小学综合教师岗位的,为小学教育教学必备的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且语文、数学分值比重各占专业知识的50%。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为该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参考凭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三证。自备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须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笔试成绩查询:8月11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8月12日8:30-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均为60分,没有达到60分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2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且面试对象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按照控制线进入面试的考生达不到1:2的比例时候,核减该岗位计划。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下同。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进入面试环节的对象,请于2022年8月16日8:00-8月17日24:00在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时间:8月20日上午6:30—面试结束(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详细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考凭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三证。自备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须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形式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五项全能+特长展示,其他岗位为说课。其中:
所有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教育岗位须增加实际操作。
6.资格复审
时间:8月24日—8月25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分值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复审对象,出现并列名次时,处理方法同上。
具体安排:
A、8月24日:报考高中、初中及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
B、8月25日:报考小学、小学综合及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高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书面承诺书(按公告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考生);
B、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学段学科(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有关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②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由体检人员、复检人员自负。
③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④体检时间:8月27日上午6:30空腹到溆浦县教育局集中。
8.考核(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时提交本人档案,便于审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9.公示
由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10.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类别)依次公开择岗。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溆浦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11.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经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同时,须在录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异动。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清退,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其录用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我县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所有相关信息发布,只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红网溆浦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变动通知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溆浦县教育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溆浦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x
溆浦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