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学科 计划 数量 学校 名称、学段 |
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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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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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心理健康教育 |
信息技术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应用 |
中西医结合 |
电子商务 |
幼儿保育 |
医卫 |
烹饪 |
旅游 |
机械设计制造 |
民族音乐与舞蹈 |
服装 |
小计 |
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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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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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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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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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中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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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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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中 |
2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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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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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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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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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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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维中学 |
2 |
1 |
2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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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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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业中专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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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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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6 |
合计 |
9 |
5 |
10 |
6 |
4 |
2 |
2 |
2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56 |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研究生学历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岗位计划表中学科名称后11 个,且加粗黑底,下同)的考生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但专业必须对口。其中以非师范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其第一学历须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所学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院系出具学籍等相关的详细证明材料,并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学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教师资格证:具备高(职)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籍证明;C、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但尚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由学校(学院)出具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并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书面承诺1年内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1年内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同提供。
5.年龄: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条件:身体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县外在编教师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报考。
9.不能报考的情形:⑴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4年毕业的我县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⑵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⑸因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⑹近三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p.gov.cn/)、溆浦新闻网(https://www.xpnews.net/)等门户网站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为7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39.97.107.149/xupu-jy/info/bm.html->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附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请在电脑上进行网上报名,手机操作可能会造成系统报错)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底色不限,报名前用手机或相机自拍免冠头像照片,不得使用美颜工具修图)。
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结束。
报名时只申报一个学科,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3)报名资料:上传所有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二种方式,现场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至3日。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考生有关身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所有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交纳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
单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70人的,将对此招聘岗位报名考生加试一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5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最后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5日8:30—17:30,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
⑴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
⑵地点:见准考证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面试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⑷内容要求及分值:报考非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岗位计划表中学科名称前12个),全部为我县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对应科目教材;报考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我县职中现行使用的对应专业科目教材。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具体面试内容,满分 100分,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⑸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组在每位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⑹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与考核(察)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24年7月8日,地点:长沙。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
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入职查询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六、择岗
体检及考核(察)合格的考生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考核(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试用期一年。
3.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须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不能及时提供的由聘用单位作解聘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才能异动。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5.在职人员报考被录取的,按调动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办公室)
13170451968(张老师) 13974520891(杨老师)
监督电话: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溆浦县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