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远化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质师资,有效缓解定远化工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三、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定远县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40名,(详见附件1:《2022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并具有报到证、学位证;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必须一致;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最终被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28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7月18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应聘人员网上自行下载《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同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等扫描件和资格审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yhgxx@163.com。咨询电话:18155071114高老师。凡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报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组岗位。应聘同组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少数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笔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专业特点,采用适合专业特点的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各专业均以该专业本科层次的主干课程为考试内容(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每岗位一份试卷,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院或者高等院校命题制卷。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7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考生务必于2022年8月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定远县化工学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报考的组别,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每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3)专业测试内容及形式: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通过教学设计、说课、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8:00-12:00,14:30-17:30
地点: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报名时在《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面试成绩、说课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做好健康监测。即日起,考生应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密切关注居住地、考试地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健康承诺书》,承诺“若考试当天出现体温在37.3度以上(含37.3度)、不佩戴口罩、“安康码”非绿码、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对不愿签订《健康承诺书》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进入考场采用“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
考生参加考试时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对现场测量体温在37.3度以上(含37.3度)以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当天须在7:30前到达考点,由工作人员检查相关材料。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对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疫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予以报销考试的往返交通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采用合同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定远化工学校炉桥校区工作,委托县人社部门核定工资,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同时在炉桥校区工作的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监督举报电话:0550-4288041(定远县人社局)
0550-4998896(定远县教体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1.《2022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2022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