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第二批)和教研员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办秘〔2009〕106号)、关于印发《定远县公办教师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定人社发〔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城区学校缺教情况和实际教学需要,2023年城区学校第二批计划从本县农村学校选调203名教师,教体局选调1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选调岗位与人数见附件1:《2023年定远县城区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3年定远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面向编制现在定远县农村2022年已撤并学校、2023年拟撤并学校和超编学校正式聘用在定远县中小学工作满3学年及以上教师(幼儿园教师编制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2022年已撤并学校、2023拟撤并学校和超编学校名单见(附件7);从县域外正式调入定远县农村2022年已撤并学校、2023年拟撤并学校和超编学校任教的教师,调入定远县农村学校任教年限累计须满3学年;有援疆、援藏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中的“5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8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县教体局教研员选调。面向全县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一线教学工作6年以上,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8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选调初中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选调小学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选调教研员第一学历须本科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高中教师资格证,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或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滁教体人函〔2018〕285号)规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0-2022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20-202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三)其他要求
报考教研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学、教专业”必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2020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23年8月15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选调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定远县第二初级中学。
3.选调教师、教研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选调教师填写附件3:《2023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第二批)报名资格审查表》,选调教研员填写附件4:《2023年定远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须粘贴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仅选调教研员提供)、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选调中小学教师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是否有援疆、援藏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5、附件6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编制所在学校和现任教学校均需签字盖章)。
4.报考选调考试须缴纳面试费80元,报名成功后到县教体局217办公缴费,并保存好缴费收据(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5.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报考教研员选调须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8月20日上午08:00-10:00,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原则上报考人员按每个岗位不超过30人进行分组,选调岗位计划数和该岗位报考人数等比例分组,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报考岗位。等比例分组后的《岗位计划表》于2023年8月20日下午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需要分组的考生2023年8月21日8:00前到定远县教体局六楼会议室现场抽签确定最终组别。
7.报考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6: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单据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7:00前考生到考点报到、抽签,考试时间一天。
考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形式、分值和教材范围
面试形式:选调中小学教师面试形式为无生上课,选调教研员面试形式为说课。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考生报到后,把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候考室门外(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关机后装入信封,在信封上写上姓名,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领取)。逐一安检后进入候考室,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同一面试室有两个及以上学科的,先抽签确定学科面试先后顺序,再分学科抽每位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顺序确定后,考生封闭在候考室,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号依次引领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考生把随身物品带至备课室门外),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30分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相应面试室面试(考生把随身物品带至面试室门外)。
考生进入面试室,经主考核实考生学科、学段和抽签号后开始无生上课、或说课(考生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等内容。如违反规定,当场取消面试资格)。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无生上课(说课)情况现场打分。面试完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领至候分室等候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考生把随身物品带至候分室),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单后立即离开考区。面试评分表由各面试室工作人员密封签名后统一交考务组。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选调人员专业素质,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选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评分标准评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数后得分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该岗位面试室数大于选调岗位计划数时,对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随机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室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含)或高于90分(含)],再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教材:以我县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不指定参考书目。面试题目由评委到达考点后根据提供的教材现场确定。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考察对象确定:各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若同一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职称高低,学历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职称、学历高者优先;若职称和学历依然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取得时间早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缺额不递补。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
(五)择校
选调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分学段、学科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选调人员按新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方案管理(选调教师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重新核定,如有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只聘用到该职位的最低等级;如无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须低聘到下一职级)。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三年内不得调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招聘、选调考试和评先评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xls
3.2023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第二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4.2023年定远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5.2023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第二批)报考证明.docx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