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持有不低于任教学段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最迟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第二批)岗位表》(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9:00-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9:00-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9:00-16: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可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1MB以下)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将作为后续审核的主要依据。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高校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目前就读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5)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五)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16﹕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太仓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六)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报考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8月19日9:00至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基本知识和相关学科内容。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2年8月21日上午10:00点起在招聘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2年8月22日(周一)在太仓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8月23日(周二)下午16:00起登录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及《2022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第(1)~(6)项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现场校验原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领取面试通知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者须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接受他人代领),逾期不予办理。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太仓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三) 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在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教学基本功考核,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招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分数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太仓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本次《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按实际情况不予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太仓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服从教师交流安排。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录用人员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规定,缴纳企业年金。
被录用教师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至少提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或者能够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十、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和录用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件: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第二批)岗位表.pdf
太仓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