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各学历阶段均须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均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4年6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19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照要求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jszp.tceduyun.cn:9880/syeduzksitepro/actions/home)参加注册并填报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9:00-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21日9:00-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21日9:00-14:00。
(四)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4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生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4)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5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起在招聘信息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初定2024年1月6日(周六)在扬州、徐州、新乡、安庆等四个考点同时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在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资格复审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4年1月6日(周六)晚上20:00后登录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初定2024年1月7日(周日)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等四个考点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考生须提交全部网报材料及《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表》,其中第(1)~(7)项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现场校验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者须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接受他人代领),逾期不予办理。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重点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具体信息见《面试通知单》。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100%)=笔试(40%)+面试(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校园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组成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按时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