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决定公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2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5.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共10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如下:
类型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职高文化类 |
职高语文 |
2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或历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 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户籍、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
职高语文(口语方向) |
1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 |
职高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或历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 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户籍、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 |
职高英语 |
2 |
英语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或历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 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户籍、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 |
职高专业类 |
职高电工电子 |
2 |
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有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有直接辅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其以上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职高会计 |
1 |
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 |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有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有直接辅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其以上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5日16点。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14日8:00-16:00。
3.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4.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和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2020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必须与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获得过下列荣誉:①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③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全国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④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请在邮件中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校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学校邮箱3451003674@qq.com。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20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和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视作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合格的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
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职高文化类考试含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职高专业类考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试讲三个环节。
1.职高文化类
⑴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试讲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试讲
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管理学有关知识以及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试讲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试讲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⑶成绩计算
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2.职高专业类
⑴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后,按学科划定专业技能成绩合格分。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应聘者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技能合格成绩;若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技能合格成绩。技能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应聘者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试讲环节。入围试讲人员如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则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⑶试讲
根据专业技能和笔试成绩按1:1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1: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管理学有关知识以及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试讲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试讲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⑷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试讲、技能测试及笔试的顺序,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试讲、技能测试及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镇海职教中心学校当场与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2020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如签约、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商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2.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68080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7654。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