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云朵幼儿园是市文旅集团下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市云朵幼儿园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和技能等要求(其中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29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9月29日(含)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监察机关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不能聘用为该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公示6个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下载网址:发送至邮箱cztcwl@126.com。)应聘人员发送邮件请务必使用统一邮件标题格式,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例:202201+教师+某某某)。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报名截止后,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过审人员初审结果,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人员说明审核未通过。
(二)考核形式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根据筛选人数及履历业绩评价情况,最终确定考核形式为笔试加面试或仅面试,具体笔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个人品行和工作实绩,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托幼机构健康合格证》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 示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亭城文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1. 拟聘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其他事宜
1.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6.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规定,如近期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存在接触新冠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包含出国出境史)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招聘单位。
7、咨询电话及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09601717
8.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3801206。
9.本《公告》由本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