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岗位计划共32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s://scp.chuzhou.gov.cn)上发布,报名等相关后续流程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统一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报考2401-2412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2413-2414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填写《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从高中填起,填写至今(2024年7月)不得中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7日16:00可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8日1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8日14:00至16: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详见《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岗位计划表》。
2.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2401-2410岗《教育综合知识》、2411-2412岗《学前教育基础知识》、2413岗《医学基础知识》。
以上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9日12:00至7月20日23:00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统一发布。
以上笔试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2414岗考生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复审合格后按流程参与专业测试。
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和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2.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六)专业测试
1.2401岗-2413岗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2401-2412岗采用无生上课+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教育心理品质等;2413岗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专业测试分数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2414岗(仅专业测试岗位)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成绩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专业测试分数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2414岗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有岗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s://scp.chuzhou.gov.cn)及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1.聘用手续和待遇: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与园区用人单位(实际任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签订、薪酬待遇根据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执行。其中幼儿园教师岗满工作量情况下年综合收入不低于6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中小学专任教师及行政岗(财务、校医岗)在满工作量情况下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因园区教育实际工作需要发生岗位调整的,聘用人员需接受园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有关政策及流程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s://scp.chuzhou.gov.cn)及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如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导致错过招考流程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考试全程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0-3769039
监督举报电话:0550-3769723
报名故障电话:0551-628919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