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将于2022年下半年赴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广州等地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系深圳市“十五”建设项目,属于深圳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是深圳市教育局为提升深圳西部教育品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深圳西部兴建的一所市教育局直属大型全寄宿制高级中学。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紧靠大空港、国际会展中心,毗邻海上田园风景区,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3000个学位。
学校坚持“教育,让生命在场”的办学理念,坚守人民教育为人民的初心。管理团队成员具有深圳中学、深圳高级中学等管理工作经验及教育教学背景。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日语、高中物理、高中政治、高中体育
二、招聘对象:
1.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仅含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22年及之前毕业的暂缓就业毕业生)。
2.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止至公告报名首日)
4.考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书面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5.具备良好教师职业道德及现代教育理念,拥有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6.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薪酬待遇
1. 正式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报到备案后享受深圳市公办教师统一工资和福利待遇;
2. 解决深圳市户口和事业编制;
3. 提供住宿,单人单间;
4. 提供早餐、午餐和工作晚餐。
七、招聘程序
发布正式公告→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及主管部门初核→考试、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八、报名方式
可先投递简历,后续将发布正式公告,敬请留意招聘考核(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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