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第十三师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2018年十三师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十三师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团场学校“引不进、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提高团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第十三师拟开展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计划
(一)今年十三师拟招聘特岗教师41名。具体学科见岗位需求表。
(二)根据有关规定,师直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团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仍按兵团四部门文件(兵教发〔2006〕44号)通知要求执行,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研究提出设岗需求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双语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HSK等级标准为: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MHK的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四)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2018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大致分为: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师组织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三个步骤进行。
(一)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
1、对象是参加“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一学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7月),目前仍在团场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团场学校任教的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从事“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工作经历的师有关部门文件、支教服务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支教服务所在师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师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初审。
2、师教育局会同师财务、人社、编办、团委等部门,组织相关团场、学校对自愿申报且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特岗教师考核表》(一式两份)。考核合格人员需在支教服务的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将报考人员考核材料报送师招聘工作组审核。
3、审核合格者相关材料及《2018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汇总表》于3月10日前报送师教育局审核。
(二)师组织师范类高校招聘。
1、师教育局牵头成立由编办、人社、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组,举办2018十三师提前招聘特岗教师招聘会,定向招聘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并于3月31日前完成招聘工作。师依据十三师整体招聘计划,减去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后,空缺岗位纳入组织师范类高校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位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4、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政策咨询电话:0902-2565956,1769902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