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广纳人才,进一步推动茂名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的人才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拟赴大连、南京、哈尔滨、长春等地高校现场招聘各类人才3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情况简介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粤桂琼三省几何中心。从地图上看,茂名恰好也处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陆地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300平方公里,有岛屿12个,海岸线长182.1公里。现辖茂南、电白两区,代管信宜、高州、化州3个县级市,设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茂名国家高新区、水东湾新城三个经济功能区。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810.55万人,常住人口631.32万人,是广东省第三户籍人口大市。
茂名属岭南名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特别是冼夫人文化、石油文化、荔枝文化、民俗文化独具地方特色。茂名工业基础较强,是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广东省能源基地。茂名石化炼油能力超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超110万吨/年,跻身全国前列;茂名高新区是“中国化工园区20强”、国家级高新区。茂名是广东农业第一市,以“三高农业”享誉海内外,粮食和肉类总产量广东第一;是全国最大经济林生产基地、著名南药生产基地和最大北运菜生产基地之一,拥有“全国水果第一市”美誉;是世界最大的罗非鱼生产基地和荔枝生产基地。
近年来,茂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委李希书记调研茂名时的讲话要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92.18亿元,同比增长5.5%;来源于茂名的财政总收入560.57亿元,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14亿元,增长6.2%。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55.78亿元,增长4.5%,总量位居全省第七。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
二、茂名市引进人才情况
近年来,茂名市着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人才竞争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人才工作,为使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专门制定出台了《茂名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名市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人才政策文件,为人才的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08年以来,茂名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招才引智方式,先后组团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了各行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00多人,有效提升了茂名市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层次,为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招聘岗位
(一)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事业编制);
(二)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三)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四)本市部分重点企业岗位。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职业道德良好,政治素质良好和政治立场正确,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
3.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国(境)外院校的留学人员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特殊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属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特别紧缺、特别需求的,不受学历限制。
(二)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应聘条件
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2019届、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对于个别专业特别紧缺的,如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难以满足需求,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三)不予选聘条件
1.目前已在我市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受行政处分开除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事业单位类。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按如下程序及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设点招聘的院校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大学成绩单、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等,以上材料为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后,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3.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上台试讲、教案探讨、病例分析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具体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数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安排考试。
4.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考试结束后,由各单位综合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
5.体检。经考试、考核等程序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7.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市直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企业类。企业岗位人才由用人企业自主招聘,应聘者可自行与用人企业联系报名、考试等事宜。
六、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设点招聘的具体地点及时间请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补充公告。
七、管理和待遇
(一)市直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属于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工资福利等按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执行,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三)企业人才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管理,执行企业相应薪酬待遇。
(四)符合《茂名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茂发〔2018〕6号)规定的,享受人才相关福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相关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所在地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人才福利。
(五)建立评估机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持续跟踪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任用。
八、组织实施
全市人才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组织带领各区(县级市)、各经济功能区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赴全国各地高校现场开展招聘工作。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68-297695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8-2976957,人力资源市场科;
0668-2935300,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大院)
邮政编码:525000;
附件:1.2020年广东省茂名市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表.xlsx
2.2020年广东省茂名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求表.xls
3.2020年广东省茂名市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求表.xls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