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
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本次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定为50分。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为《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备注栏带“*”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茂名市祥和中学致理楼一楼会议室(茂名市茂南区高凉路8号)
四、资格复审事宜
(一)由茂名市教育局负责对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工作,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从茂名市祥和中学西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考生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材料复印件均需在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
1.报名表(考生须在签名栏签名并填写日期);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及认定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二)未尽事宜,由茂名市教育局(0668-2278744,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五路6号大院)负责解释。
附件: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茂名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