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信宜,古称信义,是著名教育家林砺儒等杰出人物和行业翘楚的故乡,素有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林砺儒是华南师范大学的前身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的创建者及首任院长,他的“全人格”教育思想超越时代,后人有责任和义务继承和发扬。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正是基于此而创办。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更加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全力打造信宜教育民生高地,经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教师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0名,以传承“重教兴学”之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是一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与信宜市人民政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构建的原则,在茂名信宜市合作兴办的一所纪念和赓续林砺儒教育思想的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协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本部派驻高水平管理人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办学经验、科学的管理模式、优质的教育资源,把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建设成为高中教育标杆学校,为茂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按照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建设,于2022年开始筹建,将于2023年9月正式开学并投入使用。学校坐落于茂名信宜市发展中心玉都新区玉都快速干线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离信宜市市区中心仅5分钟车程,距离包茂高速六运出入口5分钟车程,距离规划建设中的永州至茂名高铁信宜站10分钟车程。学校总投资超过4亿元,总占地面积136亩,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可容纳在校生3000人。
二、招聘岗位
各学段学科教师共50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2023年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相应的学士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年龄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4月21日。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相符。具体详见《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6.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见附件1)。未取得所需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现场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个人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至4月21日。
(2)应聘人员可先在线上预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5)中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成一个文档,发送至邮箱:18902266889@189.cn,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学段-学科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高中-数学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1)广州
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大校内生物山。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3至24日。
(2)长沙
招聘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主校区)景德楼南栋304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6至27日。
(3)长春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现场报名时间:4月28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9至30日。
3.现场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清单(见附件5)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现场报名及审核时出示给工作人员,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应聘人员。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所获得的高中教师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所获得的教师资格与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学习表现、获得奖学金或荣誉、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5
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内容。试教报考岗位学科课程相关内容。
(3)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增加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2023届毕业生须在考察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信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按规定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应聘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九、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电话: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黄老师18902266889)。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茂名市教育局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