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永康市机关幼儿园人才引进公告
永康市机关幼儿园是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引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一学历为大专、专升本及在职硕士、海外硕士)。
3.教育部公布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较强师范类院校设立的“精英班”等同(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全日制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高职中专起点本科、独立院校本科),曾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
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的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417064662@qq.com(同时附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打包文件名统一为:机关幼儿园+毕业学校+姓名+专业。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胡老师,0579-87101826。
三、考核选拔
1.组织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时携带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考核以“试讲+专业问题回答+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试讲、专业问题回答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65%、15%和2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经考察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进行录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聘用单位和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人员应在2023年8月25日前获取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不具备三证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录用单位可以无条件进行解聘录取人员,不再递补。具备三证者视为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用。
2.被录取人员达成引进意愿后违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内容的,须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全额退回约定服务期内享受的生活补助及购房补助。
3.被录取人员在考核中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考核结果视为无效。
4.具体考核时间和考生须知将以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5.报名人员考核结果均未能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或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该岗位本次引进计划。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