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幼儿园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现将东阳市部分幼儿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幼儿教师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5名幼儿教师,招聘幼儿园及数量具体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5)户籍限金华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表,将现场确认所需的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发送成功后方能参加现场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考生将志愿直接填报到具体学校,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9日下午17:00。
(4)各招聘学校负责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确认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材料;
③《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11月18日。
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通过审核人员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组织: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素养测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素养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见考试说明(附件1)。
(2)考试时间:一天。现场确认后开始素养测试(根据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名单;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轮),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地点:同现场确认地点。
2.考试总成绩计算说明:考生总成绩=素养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入围体检。
3.考试成绩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四)学校选择、体检、考察
1.学校选择
(1)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将按照报名时的意向岗位进行预录取。如果意向岗位已经录满,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入围考生自主选择其他学校,直至全部录取完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若试讲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2)学校选择后不得更改。
2.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岗位招聘人数以1:1入围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www.dyrcsc.cn)。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3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附件3。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东阳市实验幼儿园 郭老师13566920386
东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吴老师0579-89300024
东阳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王老师13858969619
东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俞老师0579-86655177
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