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招聘2023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招聘2023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含2021、2022届择业期未就业的硕士毕业生)。
1.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30周岁以内指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所有应聘者均应在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具体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版);相关专业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时间初定11月-12月(如遇疫情时间往后顺延),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2023届毕业生只需学校成绩单)、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3.学历认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1所学校,1门学科。
1.部属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谈形式进行签约招聘(可提前与招聘学校联系,如有岗位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与招聘学校签约)。
2.硕士研究生与招聘学校面谈后需参加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总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线(硕士研究生可先与招聘学校取得联系,待具体时间地点出来后赴现场参加面试)。
根据岗位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进行签约。当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表》中第一评分点得分高者优先,当总成绩和第一评分点得分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表》中第二评分点得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面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而定。
六、体检与政审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抚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组织入闱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工作,不合格者取消就业协议。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分批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抚州市政府批复后,办理拟聘人员上编、聘用等手续。我们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招聘。
抚州市教体局:0794-8263403(谢老师);
抚州市人社局:0794-8222130、8222293;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13647900050(王老师);
1.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3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2023年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