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和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26人,其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20个岗位、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6个岗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0.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1.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3.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2二栋2楼(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6)市属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证明(附件7)。
3.笔试人员确定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抚州市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查教育综合知识,范围参照《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适用于招聘小学、初中教师),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入围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8月20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3.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四)评分候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
所有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招满或无人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负责解释。
附件: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