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提前招聘2023年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衢州学院专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衢州学院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2.2023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4.报名时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在正式录用前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证书)。如因疫情影响等因素有新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注:报考人员户籍不限。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周六)上午8:30-10:00。
(3)报名地点:衢州学院6号实验楼102室。
2.报名材料:(1)《浙江省常山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前批招聘报名表》(附件1,需粘贴照片);(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约无法提供的对象需写说明);(4)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需有学校公章);(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有则提供);(6)教育实习成绩单(有则提供);(7)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资格比选,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形式:主要通过现场面谈、技能测试等形式,进一步了解考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现场面谈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答辩方式进行,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具体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请考生自备舞蹈展示所需的道具、音乐光盘(或U盘),简笔画所需的8开绘画纸、画笔、彩色笔等。
3.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和交通费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5.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常山县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常山县服务满三年。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顺利参加招聘,整个招聘过程,需严格执行衢州市、衢州学院的疫情防控按要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报名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次提前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城区或城郊公办幼儿园,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5021012;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5022908,5016926
附件1.浙江省常山县2023年提前批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衢州学院专场).docx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