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定南县拟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25名事业编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到我县各高中工作。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5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定南县高中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方式:直接面试考核。
由县教科体局根据招聘需要组织人员、选派评委,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对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直接签订拟聘用协议,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9.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10.报名时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条件详见《定南县高中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考生专业需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其中,除日语教师岗位,专业条件均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为准;日语教师岗位专业条件以《专业学科目录汇编(2022年修订)》(附件4)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上述目录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条件。需取得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岗位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约时,考生须承诺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动失效,招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5.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含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报名时已经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某岗位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招聘总计划数内对相关岗位招聘人数进行适当调剂。
五、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县教科体局在“定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有关高校发布《定南县高中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三)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定南县教科体局(定南县文体中心六楼612室)
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应在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2日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tjrsg4289628@126.com并扫描二维码进群。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3年7月31日以后);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明原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6.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9.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面试
1.面试地点:定南县教科体局(定南县文体中心六楼)。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说课或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需不低于70分方可签约。体育教师岗位需增加专业测试内容。若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则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提交的联系方式畅通。
(七)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约。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动失效,招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定南县教科体局将根据各高中的教师缺额情况分配岗位,并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定南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和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学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每少服务一年须缴交1万元违约金。
2.聘用人员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在定南县购买合法住房),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后考核合格分别给予安家费的50%,若服务时间不满5学年的需一次性退还全额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定南县人才住房或教师公寓。
4.待遇按国家在编教师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情况可咨询定南县教科体局。
六、咨询与监督
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定南县教科体局:0797-4289628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定南县高中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定南县高中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5.进群二维码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1月7日
人才岗位表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2022年修订)
说明:
一、本目录中的专业来源于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二、本目录中的分类是按照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需要进行归类的,与教育学科分类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三、本目录仅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及特岗教师招聘,考生应参照此目录进行报考。
四、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的小学教育专业(代码分别为:045115、040107、670103K)报考对应学历(及以下)层次要求的小学阶段任一学科岗位,均符合专业要求。
五、研究生学历的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120403)、教育管理专业(045101),本科学历的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01),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均符合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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