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公开招聘
1.上报省统一公开招聘
县上报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20名。具体报考条件及笔试以2024年3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为准,资格审查及面试以本方案安排为准。
2.外县公办教师选调
(1)选调名额
选调引进初高中物理教师1名。
(2)选调条件
石城籍及有志于到县任教的非石城籍外县在编在岗公办初高中物理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层次物理教师资格证。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等次,其他年份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年下半年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2019年下半年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现场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1名时,则按如下方法进行评分计算,最终按评分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选调第1名(如前2名出现并列时录用教龄长者)。
按以下三大类进行评分,每项均只计最高项1次。
①评优评模评分:计分标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计分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②教学名师评分: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加1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加3分,省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加4分。
③教学竞赛获奖评分(指县选派教师现场参赛的各项教学比赛):竞赛科目须与报考学科一致且获等级奖的(其中科学类竞赛获奖可在任意学科加分),按以下标准加分。
3.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招聘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4名职校文化学科教师到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为县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待遇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具体按当前县招聘的公办幼儿备案数教师待遇标准执行。岗位条件及名额为:
(二)委培安置
1.公费师范生引进
按政策免试引进,为2020年入学签约公费师范生3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国家政策直接签约引进,安排在县城区初高中任教,为事业编制人员。
2.师范定向生招聘
按政策及协议招聘安置2019年五年制师范定向生20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笔试,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师范定向生笔试成绩予以聘用;低于60分的则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拟录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安排在县域内乡村小学任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外县公办教师选调人员、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师范定向生,在以下指定地点和时间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省公告的方式报名,入闱面试(含调剂入闱)人员在以下指定地点和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石城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152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6日(星期六)8︰30—17︰30(逾期不再受理)。省统招入闱面试人员因个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额,按省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参加面试,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石城县2024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内容须填写齐全,纸质照片张贴;正式聘用后,报名信息表存入个人档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学历学位证人员填写,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
6.属在编在职公办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
7.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及个人荣誉、奖状凭证(外县选调教师人员提供)。
8.有户籍限制的须出具赣州市石城县户口簿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用于考试(面试)证。
10.2024年教师招聘考试(面试)证(自行打印,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盖章生效)。
(五)其他
资格审查后,符合参加考试(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的学科,均组织考试(面试)。
四、笔试
(一)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自主报名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内容、时间、地点等,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网上通告通知为准。
(二)公费师范生和外县公办教师选调免笔试。
(三)师范定向生和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进行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石城二中砺石楼,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
为该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
3.入闱面试
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名单的1︰3比例,则全部入闱面试。师范定向生根据笔试等情况,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五、面试
(一)公费师范生、师范定向生和外县公办教师选调人员免面试。
(二)资格审查通过确定入闱面试的省统一招聘人员和入闱面试的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
1.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7︰00(7︰15分禁止进场)开始、下午13︰30(13︰45分禁止进场)开始,石城二中砺石楼。
2.面试方式
试讲总分100分,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心理健康教育面试内容为试讲与技能操作(技能加试不当场公布成绩),总分100分,试讲与技能操作各占50%。
(1)试讲教材:初高中岗位为县使用的九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小学岗位为县使用的四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县职校岗位为县使用的中职二年级相应教材;体育与健康学科岗位分别单独抽取足球、散打专业知识为试讲内容;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单独抽取高二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为试讲内容。各科具体试讲章节、内容以现场随机确定为准。
备课时间:40分钟。
(2)技能操作:2024年7月13日14︰00开始,对象为需参加技能加试的体育与健康、音乐、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教师,具体场所另行公示。
①体育与健康
足球教师:多部位颠球(分值30分)、传准(分值30分)、绕杆射门(分值40分)。
散打教师:拳腿跌组合(分值30分)、左右鞭腿踢沙包(分值40分)、双摇跳绳(分值30分)。
②音乐(舞蹈教师)
毯技(表演翻、转、扑以及腾等多种技巧,时间控制在3分钟,舞蹈鞋服等道具选手自备,分值50分)、现代舞(自选一个曲目,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舞蹈U盘、道具选手自备,分值50分)
③心理健康教育
模拟对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进行疏导,现场随机抽取两个问题(每题各占分值5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试讲组设评委5—7人,剔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有技能操作的科目,面试最后得分按规定折算。同一学科分多组面试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剔除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2.根据《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含职校文化学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聘用总成绩﹦笔试最后折算得分+面试最后折算得分。
4.按考生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和该岗位招聘名额1︰1确定入闱体检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岗位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时,则该岗位最后一名聘用总成绩(100分值)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100分值)低于70分的,不聘用。
六、体检
(一)体检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执行,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若因孕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完成体检的,列为因孕待检对象,待后安排补检且合格者,再行按规定聘用上岗。体检医院后期公示,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公费师范生和外县公办教师选调人员、资格审查及笔试等考核合格的师范定向生、入闱体检的省统招教师和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7︰30前到县指定医院大门集中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公示及资格复审
(一)入闱体检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社局办理调档手续。
(二)2024年8月底前对考生档案、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查核无误后列为聘用对象按规定报批。
(三)因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一)经县批准聘用后,所有招聘人员均须签订在县任教累计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的协议。符合县教育人才政策招聘到县任教的,按《石城县教育人才激励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进行奖励。聘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事业在编人员在县任教服务满2学年后,可参加公务员招聘考试、全日制研究生考试;在县任教服务满5学年后,方可申请外调及正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以上各类变动报考等均须按规定事先向校、局、县申报审批,考取后凭录用通知等办理相关手续。在五周年服务期内,除上述有规定的外,个人因其他原因要提前中止服务协议的均为违约,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不得聘用。
(三)省统招、师范定向生选岗按在待选岗位中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任教学校;公费师范生根据城区中学学科需求直接分配任教;县职校文化学科教师统一安排到县职校任教。外地选调到县任教教师根据选调教师原任教学校对等原则安排岗位,即按“县城→县城、农村→农村,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小学、初中→初中、高中→高中”安置。所有招聘人员到校报到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2024年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县纪委监委指派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及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十、工作要求
(一)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2024年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媒体适时公布。
附件:1.石城县2024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
2.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3.石城县2024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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