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第四批次(南通考点)相关安排公告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第四批(南通考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前期已在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并通过初审的人员。其中,已参加“名校优生”专项计划、北京考点、南京考点、武汉考点招聘并完成选岗的人员不得再报名。
二、招聘计划
根据《公告》,南通考点为第四批次,执行经整合后的本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计划(详见附件1),具体计划可通过南通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查询。
三、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9日17:00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58.221.186.24:9527/login?paramss=2340d4ebae26435098174b8a6426cf3c),选择相应岗位代码,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具体操作见附件2),逾期视作放弃。
2.材料审核
南通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依据《公告》要求,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不予审核通过。
3.岗位核减和改报名
南通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在材料提交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未达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工作小组电话通知,可改报本批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于2023年2月11日12:00前完成。
4.综合评价
南通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低于70分为不合格。考生可在2月12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评价结果。
5.现场查验与面谈
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2月14日当天8:00前,凭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到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306号)接受查验(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通过查验的考生缴费后进入现场面谈(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本批次后续环节)。
6.面试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综合评价和现场面谈),按照相应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达比例的,按实确定),在南通教育局网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于2023年2月15日当天7:00前到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报到,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本批次后续环节)。
7.确定拟签约对象
按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及名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收取考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并现场组织选岗,确定拟签约学校,组织完成签约手续。如有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服从现场管理。
3.后续相关事项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并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513-85098830,0513-8509884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附件1:2023年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首轮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南通考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