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创办于2008年8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坐落在南湖新区内,一校两址,包括中港路校区和凌公塘路校区。凌公塘路校区北依凌公塘河,西临凌公塘主题文化公园,布局规致,古朴雅观,占地面积1132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918平方米;中港路校区位于凌公塘校区东南角,殿堂高阔,拱廊横陈,占地面积49345.5平方米,建筑面积42096.21平方米。目前,学校九个年级共计132个班,在校生5873人,专任教师34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0人,硕士学历教师20人,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84人。
学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百年积淀和丰厚资源,确立“文化兴校、质量立命、人本齐家、科研助教、创新驱动”五大发展战略,践行“授人以渔”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身心健康、有担当、有品位的一代新人,使学校成为一座让生命尽情绽放的智慧殿堂!欢迎有志气、基础好、能吃苦、肯钻研的您加入我们的队伍,与我们共创美好明天。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2019年12月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人数
学科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合计 |
计划数 |
4 |
1 |
5 |
二、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有岗位的应聘者在2020年7月31前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2020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2.师范类,专业对口。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凌公塘路校区(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2176号)。
3.所需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生源地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地区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
(2)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二张;
(3)个人简历一份;
(4)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亲笔填写正式报名表;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定于2019年12月28日下午13:30--15:00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凌公塘路校区进行。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问答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合格分为60分。如有放弃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递补。
3.试讲:面试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形式为借班上课,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聘用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如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公告。、
(四)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573-82082555;
监督电话:0573-82058801、0573-82058367。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