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小港街道学校优秀教育人才专场)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北仑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本次招聘教师分配到小港街道相关初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科学教师2名,合计6名。
二、招聘时间和招聘学校
招聘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25日
招聘学校:北仑区江南中学、北仑区小浃江学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要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两种类型之一:
(一)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师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或市学科骨干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或县(市、区)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一)安家经费: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6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30万元。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二)区年度专项科研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1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优秀“双师型”)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3万元。
(三)其他:新录用人员由小港街道另行根据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一次性给予5-15万元奖励,并每年根据小港街道教学成果奖享受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0574-86179735联系人:刘老师、陆老师
报名地点:北仑区江南中学(北仑区小港街道衙西156号)
(二)报名方式:到校现场报名方式
提前和学校联系人联系具体报名时间,现场报名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主要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此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时间。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学校告知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定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
六、体检、考察、录用
(一)体检。根据各学科应聘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系宁波市内事业编制教师须在体检前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放弃。体检合格后签订协议,待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港名额由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录用
1.如拟录用人员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到北仑区教育局;或档案材料缺失,不符合入编要求;或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内容,取消录用资格。
2.档案齐全、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协议,下同),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凡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报到。若因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浃江学校(初中部)工作,工作时间至少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col/col115591/index.html(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179735刘老师、陆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