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13-41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现将13-41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本次招聘13-41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周五)8:30-15:00,地点:南京杏苑宾馆第一会议室(南京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南京中医药大学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本人2寸照片2张。
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2.资格复审后的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的电话告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宿迁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