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宁一中位于乌兰察布市政府所在地集宁,距北京320公里,飞机只需40分钟,高铁不到2小时,因交通便利,被誉为北京的后花园。乌兰察布地域辽阔、风光秀丽、气候宜人、民风淳朴。美丽的草原风景,诱人的蓝天白云,吸引着天南海北的人们。蓬勃发展的经济,低廉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奠定了高质量生活的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教育投入大,校园环境美,学校设施齐,工作环境好,工资待遇高,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敬、受人爱戴、受人敬重的职业。
内蒙古集宁一中创建于1954年,1962年被评为首批自治区重点高中,2003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评估验收,成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因教育教学成绩卓著被评为“全国百强中学”,被誉为“塞外名校”,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的一所历史名校。集宁一中现有榆树湾和霸王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0多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均实现了教学设施和教育教学过程的全面信息化。现有教职工662人,一线教师学历均为本科以上,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154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毕业的155人(其中免费师范生65人);现有特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215人,一级教师220人,初级教师105人。在校学生共4300余人。
为适应即将到来的新高考、中考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落实乌兰察布市委、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
招聘细则
一、引进范围与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高等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一致。
二、引进名额
语文:10人,数学:4人,英语:8人,物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2人,体育:2人,心理: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的专业一致。
4.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流程
1.投递简历:应聘毕业生将个人简历发到邮箱nmjnyz@163.com,投递简历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
2.资格初审:引进领导小组对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毕业生面试时间和地点。
3.资格复审及面试:进入面试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院校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
4.试讲。引进领导小组根据应聘学生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果,择优进行试讲。
5.择优录取。签订三方协议。由引进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试讲结果择优录取,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录用结果,签订三方协议(参加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
6.报市教育局审核。毕业生与学校签订正式的就业协议后,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协议书上盖章。学校协助部分需要办理跨省手续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7.入职试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入职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档案,引进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审阅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将合格者名单报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入编等录用手续。
五、引进待遇
(一)引进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引进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乌兰察布市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二)引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公费师范生、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助。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资金拨付到学校后,安家费在教师入职后发放,购房补助在购买当地房屋网签购房合同或拿到办理不动产证时发放。服务期满10年安家费和购房补助归个人,否则全额退还学校,并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三)引进的教师需要住宿的,学校可提供教师集体宿舍。
(四)引进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10年内不准脱产考研、考博,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74-8380366;13947420245
集宁一中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