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以下范围部分高校应届(择业期)毕业生:
1、985院校、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国内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3、师范院校师范类及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4、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音体美”专业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8日9:00时—3月7日16:00时
2、报名方式:
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fdjyjz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①《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要上传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上传签字盖章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
⑤所报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学校网站打印,个人信息及学科成绩信息完整、内容清晰);
⑥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限最后学历经历中取得的荣誉称号、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获得奖学金等相关证书证明等)。
所有材料(原件的PDF格式)按以上顺序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和附件文件名均为“岗位识别码+应聘单位+学科+姓名”,例“01+瓦房店市高级中学+语文+张某某”。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
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最多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按考核评价和面试成绩各占5:5比例核算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关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沟通。因未及时关注公众号通知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3、招聘咨询电话:
教育局:0411-85611368
人社局:0411-856152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投诉举报电话:
0411-85614349
附件1.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附件4.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