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旗幼儿教师专业对口率及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乌拉特中旗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招聘48名幼儿教师,为保证规范有序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48名,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名额。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要在乌拉特中旗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组织实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参照2022年乌拉特中旗招聘幼儿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幼儿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性格开朗、品行端正,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幼儿园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户籍及年龄要求。
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9日前),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0日前)。年龄计算日期从简章发布日计算。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为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于2023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现任职于乌拉特中旗公办幼儿园的临聘教师(入职时间截至2020年3月10日前)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年龄放宽至35周岁,但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旗已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rsrc.ikaowu.com/。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下午18:00(节假日不休息)。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网站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以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验证后直接下载的PDF格式文件,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幼儿教师人员须上传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现任职于乌拉特中旗公办幼儿园的临聘教师还需提供乌拉特中旗公办独立幼儿园任教证明。
(5)报考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报名时间截止后(2023年3月14日下午18:00后),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时至3月17日9时。
(三)笔试
1.笔试地点:乌拉特中旗,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比例,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名额。
4.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最终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幼儿教师考试内容范围。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6.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均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7.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一楼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地点设在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10室)。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任职于乌拉特中旗公办独立幼儿园的临聘教师还需提供乌拉特中旗公办独立幼儿园任教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名额原则上按录用名额的1:2确定。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教育活动组织:满分为4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30分钟通知考生准备,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简笔画、钢琴弹唱、舞蹈):满分为60分。其中,简笔画:满分20分,根据指定主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钢琴弹唱:满分20分,根据现场准备的曲目,熟悉2分钟后进行弹唱,一次性完成;舞蹈:满分20分,熟悉2分钟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性完成。
注:所有考生简笔画在指定教室统一集中完成,绘画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两组评委组织,其中一组评委负责试讲测试(教育活动组织),另一组评委负责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弹唱、舞蹈)。
5.面试评委。成立7人评委组,每位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试讲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评定的合计分数。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6.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
①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一楼张榜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由旗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九、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签订聘用合同
新招聘的幼儿教师与所分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岗前培训
新招聘的幼儿教师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请岗前培训专家费用由第三方负责)。
十二、本方案由乌拉特中旗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7978166
监督举报电话:0478-7978396
乌拉特中旗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