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杭锦后旗部分学校将于2024年4月13日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列编(事业编制)招聘1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共提供岗位11个,其中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中职数学教师3人、中职英语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应聘高中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8.学历学位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9.应聘人员应聘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名。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⑵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现役军人。
⑷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⑸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⑹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⑺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⑻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3日9:00至12:00到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羽毛球馆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对《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专业和其他岗位要求等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应聘人员解释。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时间: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并对符合条件者安排后续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及学段(含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要求、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招录程序
签约、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递补等其他招录程序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和未在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致电报名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招聘教师待遇
被录用的教师,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旗编制部门给予列编,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资标准。
七、报名咨询电话
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0478-6622235,13847815050
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0478-7931004,18647883468,18604789477
附件1: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杭锦后旗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
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