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东临东海,西依四明山。常住人口58万,2022年GDP907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0位,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奉化产业优势突出,重点打造气动元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4大标志性产业链,同时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拥有进出口上亿元企业50家,外资企业247家,高新技术企业178家,上市企业6家。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开设了外语、地理、代数、几何、物理等课程。改革开放以来,奉化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评“省教育强市”“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城市”“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等,2022年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2023年初步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省级评估。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中小学50所,其中公办44所,民办学校6所,公办幼儿园32所,民办幼儿园42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2所,在校中小学生5.5万多人,在园幼儿1.3万多人,在编教职工4311人。近五年引进上海名校长1人,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相继实施“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教师特色培训项目,经验在省市作典型交流,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未来五年,奉化教育工作将以“四个三”项目为抓手,推进“三项计划”提质量,实施“三项工程”优队伍,攻坚“三个创建”强品牌,力促“三项行动”惠民生,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服从分配,爱岗敬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愿意为奉化教育事业作贡献。
3.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本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中学体育、小学体育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17日(含)。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2024年4月15日下午17:00。网上预报名考生,还须到现场确认;网上未预报名考生,可到现场直接补报名并确认。
(二)现场报名确认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3:30-16:30)、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奉化人才市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参加现场报名确认与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确认要求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带资料: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原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下同)、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获奖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获奖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报考人员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2)留学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http://zwfw.cscse.edu.cn)。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岗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确定)。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50元(浙价费〔2018〕21号)。
(4)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相关岗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情况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代领)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奉化人才市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中学体育、小学体育、中学美术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20%。
(2)学前教育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学前教育技能测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3)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语文学科、小学数学学科、小学英语学科、小学体育学科试卷采用义务段语文学科、义务段数学学科、义务段英语学科、义务段体育与健康学科试卷;初中信息技术学科采用义务段信息技术学科试卷;中学语文学科、中学数学学科、中学英语学科、中学物理学科、中学美术学科、中学体育学科试卷为高中语文学科、高中数学学科、高中英语学科、高中物理学科、高中美术学科、高中体育学科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中下旬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中学体育、小学体育、中学美术岗位的,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见公告。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
4.面试
中学体育、小学体育、中学美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学前教育技能测试,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加试形式、时间等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或区教育局分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到学校后,由相关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相关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B)类、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其他师范院校(详见附件3)的2024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其他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届时不能取得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
(六)递补规定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六、本次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形式辅导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9294050。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3822、0574-88521521、0574-88681510。
附件:1.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2.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其他师范大学名单.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 波 市 奉 化 区 教 育 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