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系统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省委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定依靠创新驱动转型、依靠人才支撑强市,大力延揽高层次人才,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结合焦作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需求,焦作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7个,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焦作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根据焦作市委、市政府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三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岗位聘用、子女就学、医疗保健、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照顾和倾斜。
二、引进对象
1.优秀本科生(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不超过30周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等岗位需专业一致);
6.教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日语、俄语、法语等特殊岗位的,需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7.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等相关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由主管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络邮件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焦作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最多可选择三个应聘岗位(按志愿顺序填报)。
按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顺序转换成PDF格式,于3月22日下午16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焦作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rsjyk@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岗位。如:刘小雨+东北师范大学+焦作一中语文。
①报名表,并将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在校期间成绩证明;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焦作市教育局将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模拟授课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时间10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其中,博士学历达到70分及以上直接录取,研究生、优秀本科生达到70分及以上由评委和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录用(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录完为止)。
(三)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体检合格后由主管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aozuo.gov.cn)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录用。根据面试成绩,符合录用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按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逾期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不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规定的相关证书,因个人原因不能取得相关证书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92831、13608631949(刘老师)
13782755888(樊老师)
焦作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2023年焦作市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