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简章
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共5名,具体职位如下:余姚市技师学院(筹)工业机器人1人、机械(数铣方向)1人、汽车维修1人、烹饪1人;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口语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富有爱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报考烹饪专业的考生要求在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专业要求在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四、招聘岗位与要求
招聘 岗位 |
专业 |
资格证书 |
资格条件 |
工业机器人 |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气运行与控制等相关专业 |
维修电工或与工业机器人专业相应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对应专业一、二等奖;2.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3.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应专业获一、二等奖;4.省级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5. 持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6.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并承担相关研发项目负责人或拥有对应专业国家专利项目。 以上条件至少满足一条。 |
机械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数控技术等相关专业 |
数铣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
车维修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维修工程等相关专业 |
汽车修理工等汽修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
烹饪 |
烹调工艺与营养等相关专业 |
中式烹调师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
口语 |
文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相关专业 |
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等乙级及以上 |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 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 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2号)组织人事科404室。
3.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业绩考评40分,技能测试60分。世界技能大赛选手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加20分附加分记入总分。
1. 业绩考评:根据资格审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综合评分,最高分4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1。
2. 技能测试:工业机器人、机械、汽车维修和烹饪岗位的技能测试分别参照全国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方向)、《数控加工技术(数控铣)》、《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烹饪(热菜)》项目有关标准,口语岗位的技能测试参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和省单独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高考“口语”项目考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淘汰,技能成绩按60%计入总分。
同一职位以总成绩高者入选,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技能确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造成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聘期,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如试聘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813278、62827665。
监督电话:0574-89282373。
附件1: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业绩考评表
附件2: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