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教育良才集聚·高校行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动灵璧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需求,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育良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高校招聘高中教师共计146名,其中灵璧县第一中学22名,灵璧中学30名,灵璧县第二中学50名,灵璧县黄湾中学18名,灵璧县其他乡镇中学2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纪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申报及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教育良才集聚·高校行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发送至2914478995@qq.com。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6日。联系人:杨海旋,联系电话:13905577920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待通知,联系人:杨海旋,联系电话:13905577920。
2.报考人员需将发送邮箱的《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教育良才集聚·高校行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三份,带到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时间证明、《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本人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书面承诺,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原则
竞争择优原则。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开考,根据报名情况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及以上方可通过。考官对每位应聘考生的计分必须全部在最低合格线以上方可通过,如有一名考官计分低于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最后一名并列,由面试组综合评议确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不得低于6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待遇除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与按相关规定申请公租房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补贴政策
1.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灵璧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30万元、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无自有住房的可申领租房补贴,补贴期为3年。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3.生活补贴。可申领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二)家属安置政策
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适当照顾”的原则,安置人才配偶。
(三)子女入学政策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子女适龄入学的,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人才公寓政策
免费提供教师公寓或周转房等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六、相关事宜
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教育良才集聚·高校行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教育良才集聚·高校行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灵璧县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