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萧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20名,招聘相关信息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发布。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度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表中“限萧县户籍人员报考”的岗位,以下人员可以报考:一是具有萧县户籍;二是中、高考时为萧县户籍的生源;三是直系亲属为萧县户籍的其他地区考生(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萧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日8:00-2023年8月5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考生学习(或工作)经历应按照年月顺序从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填写直至报名时(时间应前后衔接,不能中断,待业在家也要据实填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8月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7日12:00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8月8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送至萧县人事考试中心,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知识,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
2、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至8月12日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按5:5合成计算为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上述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08:30-11: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座14楼1441联系电话:0557-502707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由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萧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关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岗位要求限制户籍条件的,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专业测试缴费并下载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依据合成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岗位按3:1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专业测试的方式: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若某岗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65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65分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程序。
4、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最终考试成绩的合成
按合成笔试成绩÷1.2×60%与专业测试成绩×40%相加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并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上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合成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合成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依照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根据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萧县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可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签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萧县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皖人社发〔2017〕63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陆续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3437(萧县教体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7073(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151009(萧县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彻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萧县教育体育局、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萧县教育体育局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