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及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现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100名初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100名)
本次招聘依次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岗位计划为北京师范大学30名初中、小学教师;华东师范大学40名初中、小学教师;东北师范大学30名初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2、3)。若上一所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的,纳入下一所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
如上述三所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剩余招聘岗位计划到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具体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工资定级待遇。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
(三)人才补贴待遇。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太原市相关的人才补贴待遇。
(四)培养使用待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同时给予5万元引才奖励金(引才奖励金按6:2:2比例分3年发放),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报名时间,请随时关注上述院校校园网官网和小店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tyxd.gov.cn/)。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认真填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不得改动,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此次校园招聘先后在选取的师范院校进行,已经确定为前一考点拟聘用人员的,不得重复在其他考点报名考试。
4.资格审查: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
(二)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含5:1)时,超过岗位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及其他方式通知。
1.考试内容注重教学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强化教师品行考察。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及其他方式通知。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协议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余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
六、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1: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