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报考小学、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7日之后出生);报考校医岗位要求年龄在40岁以内。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需有医师资格证。
(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情详见公告下方附件。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2120元/月,工作一年以上每月增加1000元的月考核性绩效;
(二)连续任教满三年、满五年、满八年、满十年,可分别享受8000元/年、12000元/年、15000元/年、22000元/年的年考核性奖励;
(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带薪享受周末、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线上缴费、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网址)http://sxkp.ikaowu.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已经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可报考。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格式;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
3.毕业证书(图片格式);
4.学位证书一份,“学信网”上下载或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一份;
5.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料证明。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7月29日10:00—8月1日17:00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审查期限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9日10:00——8月1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脑端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200元,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免除费用的政策。报名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缴费手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8月2日9:00—8月4日9:00
(2)准考证打印方式:登陆报名系统http://sxkp.ikaowu.com/(网址)选择报考单位,直接打印即可(详情届时可查看笔试通知公告)。
2.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超过3:1时,正常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不超过3:1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等,时长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以及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的相关政策与实施策略。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4日早9:00-11:00
(3)笔试方式、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准考证及笔试通知公告为准)
(4)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http://sxkp.ikaowu.com/(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
(1)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可低于70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短信及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拟录用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考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因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流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考试、录用等资格的报名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不再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也不统一组建微信或QQ群。如有虚假信息及违规缴纳中介费、培训费等一切贿赂作假行为,个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咨询电话:13564440709、15321857825(仅限工作时间:早8:30-12:00,午13:30-17:30)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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