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60号
根据雨花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16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及数量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2018年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或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以是非师范类,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3、2018届硕士毕业生[30岁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8届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可放宽至大专),具有满2年及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一级(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新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8:00-12月4日17:00。
2、报名网址、方式:登录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njyh.gov.cn),点击“公告栏”中的《2018年新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说明:同性质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中学语文等等。
3、有关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
(2)学科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的,面试不得改报小学,也不得改报其他学科)。
(3)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南京市四城区或其他区一致。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确认
符合我区招聘条件,并只在我区报名的,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已经在南京市四城区或其他区报过名,且兼报我区的,可在先报名所在区确认,无须到我区现场确认;但面试报名时须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届时见面试公告)。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3日-12月5日(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除此之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符合招聘条件第(二)条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满2年的聘用合同或学校(幼儿园)满2年社保缴费凭证(其中1978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后退还)和复印件(留存)。
5、现场确认者须缴报考费90元。
6、需要现场确认而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打印考试证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12月31日18:00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考生可于2018年1月23日登录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njyh.gov.cn)公告栏查阅成绩;并于2018年1月30日-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领取成绩证明。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6)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8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报名到学校(幼儿园)。
(1)面试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雨花台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公告于2018年2月下旬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njyh.gov.cn)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人选:在我区报名者,凡达到笔试总成绩50%以上的考生,可持笔试成绩单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我区参加面试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二)和(三)的,只需笔试成绩单原件],我区将按学科招聘数1∶3的比例在面试报名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报名期间,各学科(专业)面试报名人数情况,每天报名结束后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和方式:面试采用说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5%,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5%。
(五)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的,采用加试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njyh.gov.cn)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雨花台区纪检监察工作三室:025-52883202
附件: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