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58号
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c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至2018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
2.硕士、博士毕业生(博士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现聘用在南京市内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大专及以上人员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含全日制大专且已取得学前教育专业后学历本科)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2018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教教师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兼报高淳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3)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二)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高淳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29号)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所有考生均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生还须携带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2015-2017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现聘用在南京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2012年9月以来从事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单位独立法人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4、只报高淳的或首家报名确认为高淳的报考者须缴90元报考费(在高淳区缴费的考生笔试成绩证明由高淳区教育局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①笔试形式:高淳区2018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②开考比例: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③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④笔试时间: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日,如有变化以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⑤打印考试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请所有考生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www.njzb.net)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考试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
⑥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1月22日后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查阅本人成绩和分数线,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2月26日后到高淳区教育局领取成绩凭证。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同比例确定);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在高淳教育网公布。
②面试形式: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和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方案报经区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按规定另行组织,区教育局负责相关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面试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③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高淳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④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进行选岗;如遇某学科拟聘用人数不足,区教育局将对相关单位的招聘人数作适当调整。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3、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7338710(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
2.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