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南山寺路76号)。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1张。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2.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五、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