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禹州市籍异地教师回调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禹州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实施禹州市籍异地在编在岗教师回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回调计划
回调在外地工作的禹州市籍在编在岗高中教师38名(报名人数低于回调计划数或无人报名的学科,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4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健康2名。具体见附件《2023年禹州市籍异地教师回调计划表》。
二、回调范围
1.本人具有禹州市常住户籍且在禹州市外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配偶一方为禹州市常住户籍,另一方为在禹州市外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3.配偶一方为禹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在禹州市外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4.父母(含公婆)为禹州市常住户籍,本人为在禹州市外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三、回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须为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在编在岗教师,且在高中任教;
3.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4.本科学历年龄要求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以档案记载为准),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以档案记载为准);
5.在原单位已转正定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与回调学科相对应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回调报名
1.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5.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6.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7.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四、回调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回调工作信息及相关事项。发布时间2023年6月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教师回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禹州市教育体育局院内后4楼东招生考试中心大厅(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回调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2)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户籍在禹的不需提供);(5)回调关系人户口簿或工作证明;(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9)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专用章);(10)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资格审查。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由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
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教师回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作出承诺,发现弄虚作假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同时取消其回调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市回调报名。
(三)面试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考官由异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若干面试组,面试考官小组一旦组成,即在全封闭的状态下开展工作。
3.面试内容按回调学科分别采用禹州市现行高中教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回调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面试为试讲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科目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河南最美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或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不参加面试,优先回调录用,占用拟回调学科计划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优先回调录用情况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岗位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齐全等。对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同事、领导评价不高的不予回调。
考察工作由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回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被取消回调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回调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回调教师必须服从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回调教师严格执行3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和3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因服务期未满申请辞职的,不予办理档案提取和个人辞职手续。
五、信息发布
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和禹州教育微信平台为本次教师回调工作的专用网站及微信平台,有关回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回调工作事宜,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教师回调工作由中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80097、8880087
监督、举报电话:0374-8880098
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