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教师〔2023〕4号)有关要求,平桂区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开始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考核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服务年限。自愿在所报考单位服务5年。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平桂区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3年6月21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对《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平桂区教科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6692)。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见附件7)首页中部“2023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等页面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30。
3.资格审查。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本《简章》和《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平桂区教科局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7:30。
6.开考比列。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相关公告),可于2023年7月11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于2023年7月11日17:30前完成。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笔试
需笔试和免笔试的岗位具体详见《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免笔试的岗位:如果同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如特殊需要改变笔试时间的,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公告、“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3年8月上旬)。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8月上旬至8月中旬)。面试时间详见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贺州第五高级中学。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1)需笔试岗位:平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2)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rsxx/zkzl/)(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有笔试的岗位,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区教科局和区委编制、人社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3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四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试用期与考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和监督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属“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二)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简章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时间调整。因工作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其他。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1).docx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
和科学技术局 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