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特岗办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
二、招聘专业、数量和岗位
共计划招聘2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10名(含学前教育4名)。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学前班方向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与身份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6.延安市户籍。以2023年5月1日(含5月1日)前户籍登记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高考前户籍为准。
四、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我县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五、 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anquanxian.gov.cn/)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教师招聘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告条件,对报考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由县特岗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除外);对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计划于8月10日前全部完成。对笔试后出现空缺和笔试人员不足的岗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择优、竞争和紧缺学科需求原则,同时根据全县教师短缺和笔试情况对岗位数量进行统筹调配;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anquanxian.gov.cn/)公布,请随时关注 ,不再另行通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于8月20日前到甘泉县教科体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完成替补,首次补录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首次补录未完成将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确保完成招聘计划。二次补录时间将于8月15日前完成。
8月25日前,甘泉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8月30日前,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工作总结等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集中安排新入职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培训采取岗前培训与上岗培训相结合的模式,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根据招聘情况,县特岗办安排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科体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甘泉县人民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政策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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