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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7-07 11:03:57 点击: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并于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计算教学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8日9∶00-7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8日9∶00-7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8日-7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8日9∶00-7月2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打印准考证前,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教学工作经历(须注明就读学校、所学专业、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起止时间)。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考核方式:笔试、试讲和面试。

(一)笔试

1.基础课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其它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以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与能力。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①身份证号、②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和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进入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xzmvc.net.cn/)。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试讲、面试考核前,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按岗位表中相关岗位其他条件要求)。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先提供研究生在校证明。

5.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讲和面试,相关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试讲和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3年7月5日

附件: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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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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