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阶段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考生凭身份证(二代)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3、考生只能携带圆珠笔、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和钢笔、直尺、圆规、量角器、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和无外贴标签的瓶装水进入考场,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考场内不设置计时工具,考生可自备不带通讯功能的手表,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故意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时,须自觉接受检查,并对监考员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二代)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验。
5、考生领到试卷后,须检查所发试卷是否有误,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信息。
6、考生于当天8:00起进入考点,8:30起进入考场,9:00开始笔试,语文笔试时间为9:00-11:30,其余学科笔试时间为9:00-11:00。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30分钟未到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立即停笔,将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7、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9、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11、2023年7月6号中午12:00起打印《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阶段考试准考证》。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