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经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一阶段笔试考核,现成绩已公布,按照《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3】53号)要求,取得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入围资格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11:30,13:00-15:00),逾期未到现场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均视作未通过资格复审,根据《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要求,未通过资格复审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地点:无锡市锡山实验小学文景校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8号)。
二、复审提供材料
(一)考生个人信息表(A4纸打印)。请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7月10日9:00起登录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录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个人信息表》。
(二)与报考条件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分别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整理),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应届生提供材料(xs2023001-xs2023017):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书(如已取得则提供;如暂未取得,则须书面承诺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未缴纳社保证明。
上述各类对象中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提供材料(xs2023018-xs2023025)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如是第三方合同,还需提供现任职学校盖章的在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提供并盖章)、户口簿,此类对象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截至2023年8月31日均须满公告规定年限及以上。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安排表.pdf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3年7月8日